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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9日 07:57 来源:人民日报
“代县长警车开道闯红灯”、“撞人后扬长而去”、“车祸发生后,两年来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受伤学生”……近日,“河北邢台县长撞人”一事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县长受到网民强烈谴责。记者赴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进行调查,采访了事件中的多方人员,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面包车撞人后,县长扬长而去?
2009年3月9日中午,一个由一辆警车开道的车队,在通过邢台市桥西区的一个路口时,车队中的第三辆中型客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将骑车人邢台市八中的学生李某某(时年14岁,未成年人)撞成重伤。当时,邢台县长顾鹏图也乘坐此客车。
记者采访了参与事故处理的邢台市交警支队民警刘同振。他说,这车不是县长的,他当时也没有开车,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只涉及事故的双方,不涉及没有受伤的乘客和其他人,“县长作为乘客与这个事故没有关系”。
2009年3月17日,邢台市交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中型客车的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司机张运波负全部责任,邢台市八中的学生李某某不负此事故责任。
记者调看监控录像显示,12时13分57秒,一名交警出现,指挥路口交通;12时14分12秒,事故发生,司机下车抢救;12时15分08秒,车门打开,23秒时车上下来两人走向被撞人;12时16分16秒,出租车拉着伤者离开;12时16分29秒,一名披着外套的人下车,和几个人一起离开现场。
这段时间县长在车上,没有下车参加直接救助行动,这是让公众大为诟病的地方,那么当时他在干什么?
“事故发生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救人。”顾鹏图回忆:当时我让司机第一时间下车救人,然后问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有几个同志告诉我是邢台市三院。由于司机下车的时候没有打开自动车门,一个同志试了试,没有弄开。邢台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海平来到司机位置,不知道怎么就打开了。
顾鹏图说:“车门打开后,我赶紧让两名同志下去拦出租,送伤者去市三院。然后我又和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联系,让他带钱马上赶到市三院办理住院手续。我把这些事情安排好之后,才下的车。”
监控录像显示,县长下车时,伤者已经被出租车拉离现场。顾鹏图说:“由于呆在现场已经没有什么作用,我就改用其他交通方式离开,继续参加公务活动。”
“警车开道闯红灯”、“县长带病升迁”?
监控录像显示:在发生事故前,有一名交警在指挥路口交通,一辆警车引导三辆中型客车通行。
在接受采访时,邢台市警方表示,该车队是用于河北省领导来邢台调研的公务活动,警车的使用严格遵守《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卫工作管理规定》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问题。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司机张运波负全责的认定,邢台市交警支队勘查员李志说,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但司机张运波表示异议,他说,在现场有交警指挥的情况下,当然应该听从交警指挥而不是看信号灯。
记者就网络上称“代县长带病升迁”内容与顾鹏图核实,他说:“2008年6月,我从威县调任邢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事故发生时我已是经过人大代表选举的县长了。”记者通过互联网查询到,2009年1月9日《邢台日报》报道:1月8日,邢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顾鹏图同志为邢台县人民政府县长。
两年来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伤者?
事发后,邢台县成立了“3·9交通事故处理协调小组”,积极处理好伤者救治、陪护和赔偿等相关事宜。受伤学生的父亲李建玺也认为,“他们救治期间还是比较积极”。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梅英说:“县领导多次委托我们向家长转达看望孩子的意愿,但孩子家长没同意。”李建玺不认同这种说法。不过,司机张运波表示确有此事,可以对质。
针对此次交通事故,邢台市交警支队在李某某出院后进行了多次调解,终因李建玺提出“赔偿400万,并将孩子安排为公务员”的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对此,李建玺解释说,当时孩子处于昏迷中,自己很生气才提的。
后来,李建玺通过河北省委信访局协调此事,没谈拢。2011年3月初,李建玺夫妇把邢台县人民政府和张运波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125万多元。在诉前调解阶段,李建玺分别提出了219万元、144万元赔偿方案。
李建玺和王梅英均对记者表示,后期治疗费的赔偿数额存在争议,是此事没能解决的根本原因。
据李建玺介绍,2009年9月17日,孩子被评定为4.5.1.a项5级伤残,脑部损伤还引发了外伤性癫痫后遗症,到目前已发作多次。孩子的现任班主任张翠红也说李某某现在反应迟钝,记忆力差。记者 李增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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