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金山公司供职的李先生被开发360系列产品的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起诉到西城法院。认为李先生在微博上的言论对公司的名誉和经营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奇虎公司要求李先生删除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50万元。 奇虎索赔偿50万 昨天上午,奇虎公司委派一名代理人出庭,而坐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李先生本人。奇虎公司诉称,作为反病毒专家,李先生是一位在安全领域为业界所熟知的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其言论具有较快、较广的传播性。李先生在新浪微博发表言论,称奇虎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周鸿祎和360安全卫士为流氓,此种诋毁行为已侵犯名誉权,对公司及其经营活动产生极其恶劣影响,极大地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产品的美誉度。 自称“普通职员”的李先生说,他只有1万多粉丝,和周鸿祎的300万粉丝相比,影响力甚微。奇虎公司的诉求中包括法院判令李先生删除微博,赔偿损失50万元,公开登报赔礼道歉等,李先生对此都予以拒绝。 工程师否认侵权 李先生表示,在涉案的40多条微博中,只有两条是他原创的,其他都是各门户网站新闻,他评论后转发。“我发的两条言语有些过激,但对其他微博我不应承担责任。”而奇虎公司称,那些不实新闻已被相关网站撤下,但在李先生的微博中并未删除,应由他承担责任。 “知道周鸿祎360安全卫士这样的臭流氓为啥嚣张了吧,输了官司只要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一份公告就算执行了。”对于发表“周鸿祎是流氓”的言论,李先生认为也有出处,提交了一份周鸿祎最近的一次演讲的视频,“周鸿祎说过,大公司流氓自然有他流氓的道理。”对于李先生的证据,奇虎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只能确认演讲是周鸿祎所做,但该引述指的是其他公司,并非周鸿祎的自我评价。 过激言论事出有因 这已不是双方第一次在法庭上碰面,去年李先生起诉奇虎公司侵犯其名誉权,奇虎公司痛快地赔偿了李先生的经济损失,但没有履行在网站上道歉的判决。最终被法院强制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为李先生挽回声誉。“我后来言论过激的原因,就在于此。”李先生认为,如果对方及时履行判决,双方就不会又对簿公堂。 李先生说,他作为个人,无法与公司对抗,“难道弱者连愤然讲两句话的权力都没有了吗?”奇虎公司的代理人则指出,两起案件是两码事,并没有关联性,“上一个案子,不能成为在微博上谩骂、诋毁他人的理由。”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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